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2009级、2010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09级、2010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院正式缴费注册的2009级、2010级学生

二、评定标准、比例及条件

(一)根据根据《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一等奖学金按系学生人数的2%评定,标准为500·年;二等奖学金按系学生人数的3%评定,标准为300·年;三等奖学金按系学生人数的5%评定,标准为200·年。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依据《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以系为单位,按照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先后进行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不得变动等级金额,不得突破奖励金额,不得改变奖学金的发放形式;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名额,由本系学生总数乘以相应比例,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以确定名额。

(三)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奖学金评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系要严格规范评定程序,重视学生本人申请这一环节,各类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先行申报。

(四)学习成绩均按上次奖学金评定后至本次奖学金评定期间内所开设课程的成绩计算,成绩排名取各科成绩综合之平均值。

(五)由于存档规范等要求,各类奖学金申请材料必须用黑色墨水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而且材料上的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真实,不得涂改

(六)各系在评选结束后,由辅导员汇总获奖学生名单、学习成绩排名表,于1128日前报送学院奖助学管理中心。

(七)对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不实事求是、敷衍塞责,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班级或个人,奖助学管理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将做出处理,情况严重者,取消个人评定资格。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湛科院奖学金申请表.xls]
[点击浏览该文件:湛科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xls]
[点击浏览该文件:综合测评评分表.xls]
[点击浏览该文件: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奖助学管理中心

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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