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学院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学院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学院编制了《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学院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广大师生员工及其他各类人士可在学院网站(http://www.gdwlxy.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学院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九洲江大道78号广东文理职业学院行政大楼二楼)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学院信息是指学院在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活动中制作、形成、获得或者掌握的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各种载体反映的内容。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和作出具体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以及学院认为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学院信息将及时通过校园网等途径公开。

学院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学院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学院领导及分工情况;

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学院制定的规章;以学院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学院发展规划;学院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招生与就业管理,学院教育收费管理,人事师资管理,安全保卫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学院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学院编制了《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学院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务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wlxy.cn)或者学院政务信息公开网(http://www.gdwlxy.cn/?list-689.html)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学院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九洲江大道78号广东文理职业学院行政大楼二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学院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学院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学院官方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学院官方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gdwlxy.cn/?list-689.html

学院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学院政务信息:

1.通过文书印发、校报、校园广播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学院在行政楼旁边的文化长廊设有学院政务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 公开时限

学院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学院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学院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学院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学院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学院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学院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学院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学院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学院受理书面提交的学院政务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院办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www.gdwlxy.cn/?list-689.html,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zkybgs078@163.com即可。

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处理

学院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于5个工作日内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院对收到的有效申请在登记后根据先后次序进行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工作人员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二、学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学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九洲江大道78号广东文理职业学院行政大楼二楼

邮政编码:524400

办公时间:学院校历规定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7596632200

传真号码:07596632200

电子邮箱:zkybgs078@163.com

三、申诉监督

师生员工认为学院政务公开办公室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7596632201

地 址:广东省廉江市九洲江大道78号广东文理职业学院行政大楼二楼

邮 编:524400

师生员工也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或者主管部门举报。

 

附件:

1)、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点击浏览该文件: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学院地址: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78号 邮编:524400

Copyright © since 2006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粤ICP备12032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