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文院办〔20129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关于配合做好广东省高职院校评估基本办学条件核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职院校评估基本办学条件核查的通知》(教高函〔2012188 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教育厅高职院校评估基本办学条件核查专家将于1227下午28日上午对我院进行核查。为了更好地展示我院的良好形象和配合专家开展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

一、27日上午10点前,各处(室)、系(部)、中心(馆)要搞好各办公室清洁卫生和整理好内务;学生处要跟踪落实教学楼教室及走廊通道、楼梯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二、评估期间全体教职员工务必在岗在位,电话保持畅通,并要戴校徽穿黑色西服系领带(女教工系丝巾)。

三、27日下午3时,学院班子成员、各处(室)、系(部)、中心(馆)的主要负责人准时到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特此通知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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