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理办〔20161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4(清明节)放假,与周末(42-3日)连休。

 

二、放假人员

(一)全体老师和学生;

(二)除安排值班外的教职工。

 

三、值班安排

学院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勤处、保卫处、食堂等部门(单位)要留人值班,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值班计划,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名单于331日前报学院办公室。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

 

特此通知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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