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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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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规范管理制度
-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及处理办法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的通知
各系(院)、处(室)、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术管理,推动我院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弘扬敬业、诚信、笃学、创新的精神,强化学术诚信和学术自律意识,规范学术行为,促进学术繁荣。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司〔2012〕1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有关精神的通知》(粤教科函[2016]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了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见附件1)、《关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及处理办法》(见附件2)、《学术规范管理制度》(见附件3)。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科研处反映。联系人:巩育军,电话:13927549486。
附件:1.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