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我省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意见

粤教高〔200415

 

各有关高等院校:

近几年,为适应区域和地方经济发展对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满足广大青年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我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职高专教育办学规模已占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成为我省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的重要方面军。2003年我省有11.23万高校毕业生。本专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92%。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4.45%,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88.88%,比上年提高了1.743。但是,未来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不平衡状况将对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继续深化高职高专教育改革,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作,加强学生实践操作技能的训练,促进高职高专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贯彻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高职高专教育产学研结合和我省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等会议精神,指导我省高职高专院校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高职高专院校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思想素质高、实践技能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高职高专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调整办学目标和思路,找准学校在区域和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位置,强化职业技术教育,加大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等教学领域的改革力度,以高职高专院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过硬的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毕业生就业率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二、学校要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灵活设置和调整专业方向。在调整和设置专业时,学校要认真地开展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情况,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要以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其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需要为依据,结合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实际要求设置和调整专业培养方向,纠正只根据学校现有教师,而不是根据市场需要设置专业的倾向。同时,要将就业状况作为专业设置及其结构调整的依据,对连续3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专业应中断或停止安排招生计划;对不符合市场、社会和个人需求的专业应予以撤销。学校在调整和设置专业以后,要把重点放在专业建设上。要转变过去那种把专业理解为固定化课程、规格统一、批量培养的观念,强化其作为课程组合或课程模块的概念,更多地体现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性、灵活性、柔性等特点。

三、要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和特点,借鉴国外成功的职业教育经验,运用现代教育理念,改进理论教学,改革教学方法,重视现场教学和案例教学:要按照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及时调整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强调以能力为本,理论知识以应用为目的,理论和实践完全贯通,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推行单元模块式教学,对职业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进行分解和重组,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与针对性。学校要将职业道德教育与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内容融入课程教学中,加强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养成教育。教材建设、教学内容要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注意及时跟踪先进技术的发展,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相关内容。

四、加强与企业合作办学,倡导订单式培养。产学研结合是高职高专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学校要积极探索校企全程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式,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实行订单式对口培养,加强针对性和适应性。要根据企业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要求适时修改教学计划,恰当安排教学、实习实训等活动有至学生就业,促进学校与企业和用人单位合作培养高职高专人才的有效机制。

五、大力推行高职高专毕业生双证书制度,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学校必须把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放在突出的地位,促进学生技能的培养。要主动与劳动、人事部门联系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学生获取双证提供方便,依照国家职业分类标准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把证书课程纳人教学计划与课程体系之中,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技能训练,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强就业竞争能力。

六、大力推进弹性学制和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应根据职业技术与职业岗位的特点,以满足岗位()实际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为标准,积极推行弹性学制,实行多种学制并举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学校按职业技术门类或学院、系进行招生和培养;允许学生入学后先选择课程或课程组合模块进行学习,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或在临毕业前半年确定专业或专业方向;鼓励学生选择相关职业领域或职业资格证书等课程组合模块进行自主学习。学校应通过开设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双专业、或系列实用课程、考证课程等方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职业技术人才。

七、就业状况应作为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毕业生就业状况将纳入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使评估结果更能够反映学校办学的实际状况,凡毕业生就业率低的学校,一般不得评为优秀。省教育主管部门将执行就业率与学校办学三个适度挂钩的要求,即将就业工作与高校的事业发展适度挂钩,将就业工作与专业设置适度挂钩,将就业工作与高校办学水平评估适度挂钩。推动高职高专院校以就业为导向,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广东省教育厅

200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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